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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五十五年布字玖千貳百玖十伍號右給淡防廳業戶李育芝之契尾

本物件為是西元1790年(乾隆55年)12月布字9295號右給淡防廳業戶李育芝之契尾,其內容載明立賣田地人何連等,因使用不便,別無輾轉,今將自己水田壹叚位於芎焦腳庄賣與業戶李育芝為業,同中盲定照依時值賣價元系銀186兩正,納稅銀5兩5錢8分9厘。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臺灣布政司
  • 日期
    年代: 1790~179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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