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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五十八年蘇福生立杜賣斷根田契

本物件為西元1793年(乾隆58年)蘇福生立杜賣斷根田契,張數為1張。戳記有5,為官府用印1枚、官府用印半截戳記1枚、「理番分府給南崁社土目達福長行戳記」2枚、「理番分府黃給□坑社□業戶武□樓□戳記」1枚。立契人為蘇福生,先年有承買得林桂生田壹所分作2叚,杜賣物所在地點坐落東勢埔,年納南崁社番大租,帶東勢坑水,自築陂塘3口,又帶北勢坑分來水3分得1分,併帶山園、風園等項。因別創,出賣呂遜德觀,交易金額為價銀600大元。清代臺灣土地多為一田二主,有大租、小租、佃戶等層層關係。此約出現「番大租」,係表示此筆土地需繳納租金、租谷或租粟給番業主。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蘇福生
  • 日期
    年代: 1793~179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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