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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二年臺中州知事豫指令

本物件為昭和2年(1927)臺中州知事豫指令,張數為2張。戳記有4,一為臺中州官印,一為臺中州知事用印,領兩枚辨識困難。地點位在南投,此物件係昭和2年(1927)8月10日所立。此物件內容為廖田元向臺中州知事佐藤續,提出申請買渡官有山林地七甲九分三厘五絲,並繳納地代金一甲為一金三十七圓,及貸付料一年為四十錢為記。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廖田元 、佐藤續
  • 日期
    年代: 昭和二年八月十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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