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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四十四年公所通知廖林桂花續訂租約

本物件為民國44年(1955)公所通知廖林桂花續訂租約,張數為1張。戳記有2,皆為南投縣政府用印。地點位在南投,此物件係民國44年(1955)4月18日所立。此物件內容為蕭萬春簽訂私有土地租約到期,故廖林桂花向要求續約,然雙方有所爭執,轉往南投縣政府耕地租佃委員會調處,經調處後要求廖林桂花應給蕭萬春續約,理由為廖林桂花尚有其他耕地可自維持生活。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廖林桂花
  • 日期
    年代: 民國四十四年四月十八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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