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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十一年黃舜等二人仝立賣杜絕盡根園契

本物件為咸豐11年(1861)黃舜等2人仝立賣杜絕盡根園契,張數為1張。戳記有1,為「騐契給單員紳騐訖核四至籍」1枚。立契人為佳里興保菜藔庄黃舜等2人。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課園1坵。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后庄西勢,帶徐光珍供谷5斗。黃舜等人因乏銀費用,將此賣給子良庙庄林和記。交易金額為價銀200大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黃舜等2人
  • 日期
    年代: 咸豐拾壹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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