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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七年臺北廳第二二三號給李增益之契尾

本物件為是西元1904年(明治37年)9月16日臺北廳第223號給李增益之契尾,其內容載明立賣田地人張永,住在同堡同庄377番地,於西元1904年(明治37年)9月10日把土地賣給李增益,住在芝蘭二堡和尚洲水湳庄145番地5。所賣土地位於芝蘭二堡和尚洲水湳庄,第374番畑4分4厘8毫5絲,價格為金400円也,納稅銀金12円也,遵照西元1897年(明治30年)律令第4號契稅規則頒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不詳
  • 日期
    年代: 1904~190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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