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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八年張昂等仝立招贅主婚合約字

本物件為昭和18年(1943)旧12月初2日,張昂、王永城仝立招贅主婚合約字,共紅紙1張。昭和18年(1943)旧12月初2日,男家張昂之四男進生與女家王永城胞㚾阿環,憑媒人說合進生入贅為室,男家俻出酒席金202□以作現日費用,入贅女家為永久年限。進贅以後,產下長男歸張家子孫,次男歸王家子孫,其餘多生男女,對半均分,順序照排。即日進生偹出聘金200□,王永城親收足訖,口恐無憑,特立招贅約字2枚1樣,付執為照。主婚合約字人張昂、王永城,在場人張港、王安固,代筆人吳振昌。6項批明中載記財產分配、王家俻出聘金、女家阿環戶籍移出等事。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張昂等2人
  • 日期
    年代: 昭和拾八年旧拾月初弍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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