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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三年王阿周氏等仝立杜賣偉五公眾田契字契尾;光緒十三年布字壹萬伍千貳百號右給業戶王樹德堂之契尾;中華民國三年給王樹德堂之買契

本物件為西元1887年(光緒13年)2月14日王阿周氏仝子建福兄弟立杜賣偉五公眾田契字,因建福被命案所牽累,被拘押於縣署無錢息訟,願將祖業位於五石鄉遺留下來的田地,共早田5碩5斗,坐落在三江陂塘旁,東至希八公田為界,西至樹德堂田己業為界,南至大路為界,北至塘旁為界,四至分明,賣與本族王樹德堂,同中盲定照依時值賣價元系銀16兩正,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 憑中說合人:煥章、墨卿先生、讓耕先生、子揚、南生、長庚、和孫、梅生先生、恩瑞兄、德榮叔、聲揚、漱王先生、首興兄、接宗弟、王鄒氏 依口代筆人:王順興叔 收執買契人:王樹德堂 西元1887年(光緒13年)8月布字15200號右給業戶王樹德堂之契尾,其內容載明立賣田地人五公眾,因使用不便,別無輾轉,今將自己本部早田3畝賣與22郡2庄王樹德堂為業,同中盲定照依時值賣價元系銀16兩正,納稅銀4錢8分正。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 西元1914年(民國3年)12月29日給王樹德堂之買契,由直隸財政廳總驗契所給,其內容載明王樹德堂,原籍江西東鄉,擁有田畝1號6碩,以16兩正購買,檢驗過後沒有問題,原契1張立於西元1887年(光緒13年)2月14日,立此為存照。 賣主:王周氏 中人:南生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五公眾、王樹德堂、臺灣布政司
  • 日期
    年代: 1887~188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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