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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一年王以文立杜賣契字;光緒十三年布字壹萬五千肆拾柒號右給業戶樹德堂之契尾;中華民國三年給樹德堂買契

本物件為西元1885年(光緒11年)3月初1日王以文立杜賣契字,因乏銀費用,夫妻母子願將祖業,早田2號8碩,坐落在仙宮面前三江陂口,東西四至分明,賣與本族樹德堂,同中盲定照依時值賣價元系銀24兩正,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 憑中人:南生兄、齡九兄、春山姪、厚長弟、竹山姪、仲寄姪、辛金良 收執筆人:樹德堂 西元1887年(光緒13年)8月布字15047號右給業戶樹德堂之契尾,其內容載明立賣田地人王以文,因使用不便,別無輾轉,今將自己本部早田2畝賣與22郡2庄王樹德堂為業,同中盲定照依時值賣價元系銀24兩正,納稅銀7錢2分正。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 西元1914年(民國3年)12月29日給樹德堂買契,由直隸財政廳總驗契所給,其內容載明樹德堂,原籍江西東鄉,擁有田畝1號6碩,以24兩正購買,檢驗過後沒有問題,原契1張立於西元1885年(光緒11年)3月初1日,立此為存照。 主:王以文 中人:王南生 此收執單係西元1914年(民國3年)12月28日,由直隸財政廳總驗契所給,其內容載明樹德堂,原籍江西東鄉,擁有田畝1號6碩,註冊費1角,檢驗過後沒有問題,頒布於樹德堂。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王以文、王樹德堂、臺灣布政司
  • 日期
    年代: 1887~188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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