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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十年苑里街陳明員等立賣斷盡根田園荒埔字;同治十三年布字捌千柒百貳拾陸號右給淡水廳業戶陳約等之契尾

本物件為西元1871年(同治10年)1月苑里街陳明員、陳明王、仝侄超英立賣斷盡根田園荒埔字,承祖父遺下䰗分黃字號田園5甲倂帶荒埔,坐落在安能庄,東至宇字號田85戈為界,西至元字號田79戈為界,南至小路40戈田為界,北至埔園40戈為界,四至界址明白,全年納大租隘租30石。因乏銀費用,願將土地賣與大甲街王瑤記,同中盲定照依時值賣價元系銀471大員正,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 代筆人:林光在 為中人:葉廣 在塲:母親江氏 知見人:陳沛郎 西元1874年(同治13年)4月布字8726號右給淡水廳業戶陳約等之契尾,其內容載明立賣田地人王阿色,因使用不便,別無輾轉,今將自己埔園壹處位於月眉庄前賣與業戶陳約、陳尚、楊發、康諒、陳連和洪賞為業,同中盲定照依時值賣價元系銀70兩3錢8分,納稅銀2兩1錢1分1厘4毫正。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陳明員、陳明王、臺灣布政司
  • 日期
    年代: 1874~187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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