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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十年陳明員等二人立賣斷盡根田園荒埔字

本物件為西元1871年(同治10年)陳明員等2人立賣斷盡根田園荒埔字,張數為2張。戳記有7,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新竹縣邑用印」3枚、「新竹縣邑用印」半截戳記3枚。立契人為苑裡街陳明員、明玉、仝侄超英等,有承祖父遺下鬮分黃字號田園5甲,併帶荒埔。杜賣物所在地點為安能庄,全年配納大租、隘租、併帶大安溪圳水。因乏銀別用,將此田園荒埔出賣與大甲街王瑤記,交易金額為根價銀471大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陳明員等2人
  • 日期
    年代: 1871~187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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