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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十一年莊套等二人立賣斷盡根水田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72年(同治11年)莊套等2人立賣斷盡根水田契字,張數為2張。戳記有11,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半截戳記1枚、「新竹縣邑用印」5枚、「新竹縣邑用印」半截戳記2枚、「清賦騐訖」1枚、「林野調查驗訖」1枚。立契人為南庄莊套、仝姪世傳,有承父祖遺下水田1叚。杜賣物所在地點第1叚址在本庄東畔,第2叚址在北勢海口,另又帶4坵。因乏銀別用,將此水田出賣與大甲街王瑤記,交易金額為佛銀228大員。此契約蓋有「林野調查驗訖」戳記,係表示此筆土地在林野調查事業中所確認的所有權歸屬。林野調查為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殖產局所進行的調查事業,以查定林野之官有或民有的歸屬認定。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莊套等2人
  • 日期
    年代: 1872~1872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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