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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三十九年李九起立杜賣田埔契字

本物件為乾隆39年(1774)李九起立杜賣田埔契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3,為官府用印1枚、官府用印半截戳記1枚、「業主□□□記」1枚。立契人為李九起。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埔地1所。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尖山永安庄下崁坡。李九起因乏銀應用,將此業賣給鍾子仁。交易金額為價銀136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李九起
  • 日期
    年代: 乾隆叁拾玖年十二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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