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同治十三年大甲街王金生立退典荒埔園字

本物件為同治13年(1874)8月,大甲街王金生立退典荒埔園字,共1張。同治13年(1874)8月,大甲街王金生因乏銀別用,將自己明典埔園荒埔1所,址在三十甲庄前溪埔仔,委託中人引介瑤記以退典價佛銀66大員正承典,交收足訖,將荒埔埔園交付瑤記,日後上手要贖可向瑤記經手,與生無干。今欲有憑,合立退典荒埔園契字1紙,並帶上手契1紙,共2紙,付執為炤。代筆人王金生、為中人郭炳焜、在場人兄錦雲、立退典荒埔園契字人王金生,具名畫押。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王金生
  • 日期
    年代: 同治拾叁年捌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