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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九年王萬貴立賣盡根契

本物件為咸豐9年(1859)王萬貴立賣盡根契,張數為1張。無戳記。立契人為竹南四保大甲街王萬貴。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埔園犁份1張。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內埔四塊厝庄。王萬貴因乏銀別置,將此埔園賣給內埔四塊厝庄宗叔王飛龍。交易金額為價銀182大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王萬貴
  • 日期
    年代: 咸豐玖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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