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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四年劉成桂等二人立賣斷盡根田屋契字

本物件為道光14年(1834)劉成桂等2人立賣斷盡根田屋契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4,為官府用印2枚、官府用印半截戳記1枚、印章半截1枚。立契人為劉成桂、劉興發。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買過劉賜興水田2叚。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大甲新庄街背小地名大份田,帶大安溪圳水2尺、南勢坑水1尺5寸,配納大租谷。劉成桂等2人因乏銀別置,將此物業賣給林祥記。交易金額為價銀6400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劉成桂等2人
  • 日期
    年代: 道光拾肆年拾壹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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