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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十二年蔡啟陽立找盡根歸管字

本物件為同治12年(1873)4月,蔡啟陽立找盡根歸管字,共1張。同治12年(1873)4月,蔡啟陽因乏銀別創,愿將所承自祖父遺下鬮份應管山埔園9叚,又帶相思園2所,坐落在本保海(破損)庄後,四至界址明白,并帶山坪壙地庄中地基及水堀、相思樹木份額一切在內,一盡出賣。經委託中人引介由功侄和利號以找盡根歸管價銀57大員正,承受歸管;經交收足訖,即交付買主和利號前去掌管。口恐無憑,仝立找盡根歸管字1紙,付執永遠存炤。為中人葉深觀、場見人妻陳氏、立找盡根歸管字蔡啟陽自筆,具名畫押。物件上有戳記「林野調查驗訖」1枚,及「臺灣縣印□□□□」2.5枚,共4處。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蔡啟陽
  • 日期
    年代: 同治拾弍年四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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