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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二十一年社藔番骨乃阿裡市等立招開荒字

本物件為嘉慶21年(1816)冬,社藔番骨乃阿裡市、學賢立招開荒字,共1張。嘉慶21年(1816)冬,社藔番骨乃阿裡市、學賢有承祖父遺下石埔1塊,當日經通事、土官到埔踏著界址分明。今因自己不能開,招得漢人梁華任,從架造房屋,居住栽種竹木等項。經通事、土官與之三面言定,自丙子冬起至已丑年冬止,共13全年,開成水田之後,每年供納租銀1員5毫正,既準允收,日後番主不得加減租粟。口恐無憑,立招開荒字1紙,付執為炤。依口代筆人梁榮、在場見甲首、土官、通事用印「朴子籬/通事阿沐轄仔長行記」4.5枚、「社藔角甲頭阿沐界分記」1枚、「朴仔社藔角土目該旦打芦本圖記」1枚,共7處;立字番骨乃阿裡市、學賢、張海奇,具名畫押。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骨乃阿裡市等2人
  • 日期
    年代: 嘉慶二十一年冬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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