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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二年朱五奇立偹出典田租銀字

本物件為道光12年(1832)4月,朱五奇立偹出典田租銀字,共1張。道光12年(1832)4月,朱五奇因阿媽㚾妹乏銀應用,以田租銀71大員正,承典東勢角多罕社番益母仝㚾阿媽所承管水田1處,坐土大旱坑伯公前,四至界址分明,遞年額租谷2碩正。朱五奇管耕其田租少銀多,無所準拆,不拘年限,番主偹足約內銀母,交銀主收回,此係田無租、銀無利,係銀還、田還,如無銀還,其田任從銀主管收,抵為繳利之需。今欲有憑立偹出典田租銀字1紙,付執為炤。場見用印「理番分府/給樸仔籬社通事潘六萬道歪長行戳記」,共有4.5枚、代筆用印「張□□」共2枚、「□□□社/甲首打歪阿双圖記」1枚,總計戳記共8處;立偹出典田租銀字人朱五奇,具名畫押。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朱五奇
  • 日期
    年代: 道光壬辰拾弍年肆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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