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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一年黃望等立合約字

本物件為明治31年(1898),黃望、何生立合約字,共1張。明治31年(1898),黃望、何生因合夥仝買林合成等山田,園址在中港大湖口崩崁脚田價銀500大員正,各應得一半,但尚未分界管業,日後合應折半均分。黃望拈得現買之契1紙,何生拈得懇契1紙、丈單1紙,共2紙,各自收執。倘有要用,契券須當執出觀看,兩不得推諉。代筆人方君弼、為證人許清文、立合約字人黃望、何生。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黃望等2人
  • 日期
    年代: 明治三十一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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