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明治三十二年林開祿等仝立鬮分合約字

本物件為明治32年(1899)葭月,林開祿、林開明、林開堆仝立鬮分合約字,共1張。明治32年(1899)葭月,林開祿、林開明、林開堆因效世俗分居各管,於是商議邀請胞伯親房到場酌議,除石頭溪七大房公蒸嘗業,及高祖蒸嘗田抽出外,先將霄裡山脚田業9股中應得2股內,踏起小租粟4石以為嗣父歷年蒸嘗祭費,餘者按作三大房均分,遂即禱告 神祖,拈鬮為憑。各項物業列明於左,仝立鬮分合約字3紙1樣,各執1紙,永為存炤。知見族叔隆三、在場功弟開昌,仝立鬮分合約字人林開祿、林開明、林開堆。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開祿等3人
  • 日期
    年代: 明治三十二年己亥舊歴葭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