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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十年陳長發等立歸管厝地契字

本物件為咸豐10年(1860)7月,陳長發、陳任德立歸管厝地契字,共1張。咸豐10年(1860)7月,陳長發、陳任德因母死喪費不足,將繼承自父親應份厝地的一半,厝址在房裡社口,委託中人求四叔陳萬觀與堂弟陳媽送以價銀12大員承買典,兩相交收足訖,將厝地付與萬叔、媽送、慶元歸管,永為己業。今欲有憑,合立厝地字1紙,并上手契1紙,付執為炤。代筆人陳大崗、為中人葉兩全、在場見陳閂、代筆人林秀支、立典契字人陳長發、陳任德,具名畫押。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陳長發等2人
  • 日期
    年代: 咸豐拾年柒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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