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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七年劉錦和立相讓杜賣曠地字

本物件為西元1904年(明治37年)劉錦和立相讓杜賣矌地字,張數為2張。戳記有9,為「苗栗廳印」2枚、「苗栗廳印」半截戳記1枚、「林野調查驗訖」1枚、印章5枚。立契人為苗栗一堡彩港東社劉錦和,有承祖父遺下田尾矌地1所,杜賣物所在地點為埔頂庄舊赤堡崎脚茲。因蔡義芳欲開築成埤,將此矌地1所買下,交易金額為龍銀80大員。此契約蓋有「林野調查驗訖」戳記,係表示此筆土地在林野調查事業中所確認的所有權歸屬。林野調查為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殖產局所進行的調查事業,以查定林野之官有或民有的歸屬認定。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劉錦和
  • 日期
    年代: 1904~190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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