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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四年馮昌秀立杜賣荒埔契

本物件為西元1834年(道光14年)馮昌秀立杜賣荒埔契,張數為2張。戳記有9,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半截戳記1枚、「淡水廳邑用印」5枚、「淡水廳邑用印」半截戳記2枚。立契人為湯昌秀,有父祖承買契內續後,撥定該房鬮書管業,杜賣物所在地點為新庄仔頭其水田埔地,載詳明前因道光8年秀鬮書水田抽出1叚,賣與本族蒸嘗,永為祀享之業。抽出張家田尾荒埔1塊與賣嘗內之業賣與張光彩首領。交易金額為荒埔銀18大員。契約所載為蒸嘗,蒸嘗的收入大多做為家族或宗族之共同祭祀所需要之費用,也可視為一種公共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馮昌秀
  • 日期
    年代: 1834~183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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