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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四年姜滿堂立出贌字

本物件為西元1901年(明治34年)姜滿堂立出贌字,出贌字即出租契約,張數為1張。戳記有3,為印章3枚。立契人為姜滿堂。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1處。所有物地點為后庄,原納大小租穀。朱阿荖因乏田耕耘,田主姜滿堂將此水田出贌給朱阿荖耕作。交易金額為佛銀30大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姜滿堂
  • 日期
    年代: 1901~190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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