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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五年林西魯等三人仝立賣杜絕盡契

本物件為西元1825年(道光5年)林西魯等3人仝立賣杜絕盡契,張數為1張。戳記有1,為「此係蔡自記各房公業子孫等不得將此業胎借典賣如敢私受者雷殛火焚」1枚。立契人為維新里本庄林西魯林晚攘權等,有承父兄明買過郡城內王省叔官田2所,杜賣物所在地點為坐落鳳邑土名北領旗庄西勢新圳口大小共5坵,及水路田1條,年帶納胡佛戶名供粟、帶馬料粟。因乏銀費用,將田賣盡與本庄謝烏番,交易金額為佛面銀96大員。契約所載田業為林西魯等3人之父兄所購得,另有蔡自記各房公業戳記做為見證。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西魯等3人
  • 日期
    年代: 1825~182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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