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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五年林番立賣杜盡絕契

本物件為西元1800年(嘉慶5年)林番立賣杜盡絕契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1,為「此係蔡自記各房公業子孫等不得將此業胎借典賣如敢私受者雷殛火焚」1枚。立契人為林番,有承父明買過王省淑官田弍所,杜賣物所在地點為鳳邑維新里比嶺旗庄西勢新圳口大小共3坵、年帶納供粟、帶納馬料粟。因乏銀完課,將田賣與吳宅,交易金額為佛頭銀80大員。契約所載田業為林番之父親所購得,另有蔡自記各房公業戳記做為見證。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番
  • 日期
    年代: 1800~180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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