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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四年簡耀宗立出歸管字

本物件為明治34年(1901)12月,簡耀宗立出歸管字,共1張。明治34年(1901)12月,簡耀宗因乏銀費用,將承自祖父建置清明會股田1叚,田址在大虎山脚庄頭內灣3股應得1股,清丈之字2995號,下下則田5分6厘9毫3絲。委託中人引就問與族侄(簡)坤泉承歸,時值價銀七兌122大員正。經銀價收訖後,其會股田悉付銀主掌管。今欲有憑,立出歸管字1紙,付執為炤。代筆人簡元芳、為中人簡乞食、在場知見人母親許氏、立出歸管字人簡耀宗,具名用印、按印與畫押。物件上另有戳記「林」1枚、用印「簡耀宗」1枚、手印2枚,共4處。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簡耀宗
  • 日期
    年代: 明治叁拾肆年拾弍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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