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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三年山脚庄簡順立儘典田契字并明治三十四年契尾

本物件為明治33年(1900)山脚庄簡順立儘典田契字并明治34年(1901)5月25日契尾,共2張。第1張明治33年(1900),山脚庄簡順因乏銀費用,將之前承典旱田1叚出典,田址在大好山脚庄前頭份下半張,上下節田3分7厘5毫,上節六坵東至雲園為界,西至圳溝為界,南至添田為界,北至添田為界,透下節西畔六坵東至文質田為界,西至圳溝為界,南至車路為界,併添一址田為界,北至添田為界。逐年配納大租粟6成扣寔2石1斗,配舊圳水頭鬮2分5厘。經中人引介草鞋墩庄李春盛以典價銀80大員七兌正承典。今欲有憑,立儘典田契字1紙,倂帶上手契6紙,共7紙,付執為炤。代筆人莊洪石、為中人簡耀宗、在場知見人妻李氏、立儘典田契字人簡順具名畫押。典契字上方有「永富」印記1枚,典契字與契尾間有勘合印記「臺中縣南投辨務署印」各半枚,共2處。第2張,明治34年(1901)5月25日大日本帝國政府臺中縣發給契尾1張。兩件有勘合用印「臺中縣南投辨務署印」1枚,及契尾上緣有勘合用「臺中縣南投辨務署印」半枚,文件上用印「臺中縣印」1枚,共3處。契尾係大日本帝國政府臺中縣遵照明治30年(1897)律令第四號契稅章程授執契尾爲照發給。契尾番號220,契約時間明治33年(1900),種目為質入,質入人為北投堡山脚庄簡質相續人簡順,質取人為仝堡草鞋墩庄之李春盛,田地位置在北投堡林仔頭庄之字第3051號,目的物為下下則田5分7厘8毫、金額80円,稅金80錢。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簡順
  • 日期
    年代: 明治叁時叁年、明治卅四年五月廿五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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