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光緒十六年金春發號立歸管字

本物件為光緒16年(1890)閏2月,金春發號立歸管字,共1張。光緒16年(1890)閏2月,金春發號因乏銀費用,將此前所出佛銀400大員與李安睢合買蕭亮水田1叚(界址、甲數、大租水份載於大契內),委託中人引就問與李安睢承歸,出歸價銀400大員正。經銀價收訖後,其田悉歸李安睢掌管收租、納課,永為私業。日後價值萬金,不得言找歸之事。今欲有憑,立歸管字1紙,付執為炤。為中秉筆人簡時欣、在場知見人簡清□、立歸管字人金春發號。物件上有用印戳記「金春發□□」1枚。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金春發號
  • 日期
    年代: 光緒拾陸年閏弍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