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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年簡水生等仝立歸管田業字

本物件為光緒10年(1884)10月,簡水生等仝立歸管田業字,共1張。光緒10年(1884)10月,簡登魁因族親簡樹仔為強討双梅公祀業與之對簿公堂,簡水生等,托出公親與股份內叔侄商議,愿將双梅公祀業出歸管字,付與登魁變賣田業,值價佛銀300員,以為控告之費用;恐口無憑,仝立歸管田業字1紙,并帶上手開墾契1紙,又上手盡根契1紙,又書單連印契1紙,合共4紙,付執為炤。此双梅公祀業係簡水生等出資半股,男世芳等出資2股半,双梅公派下共出佛銀128員正,明買過族親祖、市、刊等水田1甲1分3厘3絲正,以為双梅公祀業,其四至界址,并水池1口,載在上手書單印契內明白,逐年應納番大租粟6石8斗正。末有立契時之為公親房兄(簡)石養,代筆人洪化光、在場知見人簡榮龍,仝立出歸管田業字人簡氏阿影、阿乾、阿悅、阿四、阿廉、阿某、阿專、繼昌、有恆、長恭、長權、大江、江西、深淵、阿載等具名畫押。物件上有戳記「林」1枚。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簡水生
  • 日期
    年代: 光緒拾年拾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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