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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五年萬保新庄賴開等兄弟四人立典厝地契字

本物件為咸豐5年(1855)10月,萬保新庄賴開等兄弟4人立典厝地契字,共1張。 咸豐5年(1855)10月,萬保新庄賴開、賴乾、賴族、賴居兄弟子孫,因乏銀別置,相議,願將此竹圍地基田園菓子出典,委託中人引就萬保新庄洪振清、洪武熟以典價佛銀200大員承典,此地基址在下圳藔,其東西南北四至界址,俱載上手契字內明白;又帶竹圍內外田園、菓子樹木,併帶水份灌溉通流,年配納北投社通事併社番業主大租粟3石2斗正,自收訖後交付銀主起耕、招佃、耕作、收稅、納租,掌管為業,限至拾年為滿,自己夘年拾月起,至乙丑年拾月止,偹足契內銀一齊,依期送還,贖回典契。若屆期無送還銀者將仍付銀主管耕。今欲有憑,立典契字1紙,併繳上手司單連印契1紙,共2紙,付執為炤。代筆人簡文承、爲中人賴文性、知見人男和尚、男番江、男清河、男阿芳,以及立典契竹圍厝地田園菓子樹木契字人賴開、賴乾、賴族、賴居,具名畫押。本物件有戳記「林」1處。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賴開等4人
  • 日期
    年代: 咸豐五年拾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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