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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十三年林龍等三人仝立杜賣斷根盡絕田契

本物件為西元1843年(道光23年)林龍等3人仝立杜賣斷根盡絕田契,張數為1張。戳記有1,為印章1枚。立契人為人林龍偕侄南草旺生等,有承祖父遺下應份鬮分水田1叚,杜賣物所在地點坐落萬寶新庄洋肆拾張犁份內土名牛屎崎,逐年配納番業通事大租粟12石、正帶大圳水。因乏銀費用,將此田出賣與北投埔庄林秋風兄弟,交易金額為價銀520大員。清代臺灣土地多為一田二主,有大租、小租、佃戶等層層關係。此約出現「番大租」,係表示此筆土地需繳納租金、租谷或租粟給番業主。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龍等3人
  • 日期
    年代: 1843~184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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