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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三年北投社番亟天助立借約字

本物件為道光3年(1823)2月,北投社番亟天助立借約字,共1張。道光3年(1823)2月,北投社番亟天助因乏銀費用,將祖父遺下應得大租粟全季9石5斗1升2合,委託中人向佃人林文巧借出佛銀30大員正,所借每員銀逐年貼利息3斗,將租交付銀主逐年扣納利粟尚剩5斗1升2合,此租係亟天助自己應份不干他番之事,其借字不拘年限,業主俻足借字內銀送還取贖原字,恐口無憑,立借約字 1紙,付執為炤。代筆人陳明玉、為中人併知見「北投番業主吳米十記」,戳記1枚、立借約字北投社番「北投社番業主亟天助□記」,戳記2枚以及「林」1枚,共計戳記4處。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亟天助
  • 日期
    年代: 道光叁年弍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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