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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十五年許瑞等4人立杜賣盡根契

本物件為西元1810年(嘉慶15年)許瑞等4人立杜賣盡根契,張數為2張。戳記有14,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臺灣府邑用印」1枚、「彰化縣邑用印」6枚、「彰化縣邑用印」半截戳記2枚、「理番分府給北投社土目羅元長行戳記」1枚、「理番分府給北投社通事淡連順長行記」1枚、「北投社番業主萬□保戳記□」1枚、印章1枚。 立契人為許瑞仝胞侄寬定柴等,有承祖父開懇鬮分應份水田1叚,杜賣物所在地點坐落土名大好山脚舊廍前下庄仔大埒田(今南投縣草屯),逐年戴納憲斷業主葛宗保大租粟,正併帶中汴水份3鬮5分灌溉。因乏銀別創,此田出賣與蕭有南觀,交易金額為價銀1588大員。此約蓋有北投社通事淡連順長行、北投社番業主戳記,表示此筆土地與熟番(巴賽族)有關,契約明訂其土地買賣或租貸行為,顯示出熟番地權的流失轉變過程。 從這份文書可以看見大好山脚舊廍前下庄的水田,除了帶有水份外,尚有大租粟,反映出土地權利的多元性。另外,此文書也見證了北投社通事與土目之間的地方社會網絡關係。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許瑞等4人
  • 日期
    年代: 1810~181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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