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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五年謝火成等三人立杜賣盡根田契

本物件為西元1902年(明治35年)謝火成等3人立杜賣盡根田契字,張數為1張。無戳記。立契人為謝火成坤騰秋等,有承祖父鬮分應份遺下水田1叚,杜賣物所在地點為北投堡新街東門外大橋頭。年配納地租金1128號4員14錢4厘、番大租谷六城實6斗,并帶水份。因乏銀費用,將此田賣盡與崎仔頭庄李新旺叔侄,交易金額為價銀510員。清代臺灣土地多為一田二主,有大租、小租、佃戶等層層關係。此約出現「番大租」,係表示此筆土地需繳納租金、租谷或租粟給番業主。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謝火成等3人
  • 日期
    年代: 1902~1902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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