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為西元1897年(明治30年)洪其昌等2人仝立杜賣盡根田契字,張數為2張。戳記有4,為「臺中縣印」1枚、「臺中南投辦務署印」1枚、「臺中南投辦務署印」半截戳記1枚、印章1枚。立契人為北投保萬寶新庄洪其昌其隆等,有承祖父遺下水田1叚,杜賣物所在地點為牛屎崎洋。年配納糧銀4兩3錢、又帶大租谷、並帶圳水。因乏銀費用,將此田出賣與草鞋墩庄李振昌堂,交易金額為價銀526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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