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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二年頂庄過圳李水等仝立典田契字

本物件為光緒12年(1886)12月,頂庄過圳李水、李德兄弟仝立典田契字,共1張。光緒12年(1886)12月,頂庄過圳李水、李德兄弟因乏銀費用,將自祖父所承得鬮分應份水田1段,地址在牛屎崎脚,作3份均分,應得水田1份,東至大路,西至屋仁田,南至溝,北至溝;又南畔溝仔下水田第參坵,壹坵東至溝,西至安睢田,南至文房田,北至傳枝田,共弍坵四至界坵明白,帶水份2分,灌溉充足,年配納大租3石4斗04合正,以銀82大元平57兩4錢正,典與族親李安睢,掌管收租納課,明約自丁亥年春起至壬辰年冬止,共限6年,限滿之日,聽水(李水)等偹齊典字內佛銀贖回原典契字典主。今欲有憑證仝立典田契字1紙,又帶鬮書1紙,合共2紙,付執為炤。末有代筆人蕭奏凱、爲中人呂維、知見人母親洪氏,以及仝立典田契字人李水、李德畫押。物件末有勘合用戳記2處,併紅色□□□□字樣。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李水等3人
  • 日期
    年代: 光緒拾弍年拾弍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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