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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元年李華等二人仝立杜賣盡根店地基契

本物件為西元1875年(光緒1年)李華等2人仝立杜賣盡根店地基契字,張數為2張。戳記有3,為「南投廳印」2枚、「南投廳印」半截戳記1枚。立契人為北投保草鞋墩街李華麻踏,有承伊伯父明買過高泉海等厝地基1所。杜賣物所在地點為草鞋墩街,其中號抽出茅店1坎遷半坎2落連深,年配納番大租谷。因乏銀費用,將此店地基出賣與草鞋墩庄宗親李睢官,交易金額為佛面銀47大員平32兩9錢。清代臺灣土地多為一田二主,有大租、小租、佃戶等層層關係。此約出現「番大租」,係表示此筆土地需繳納租金、租谷或租粟給番業主。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李華等2人
  • 日期
    年代: 1875~187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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