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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二十一年北投社番業主巫美八立招佃永耕埔園契字

本物件為嘉慶21年(1816)10月,北投社番業主巫美八立招佃永耕埔園契字,共1張。嘉慶21年(1816)10月,北投社番業主巫美八因乏銀費用,將所承鬮分應分埔園壹叚,坐落土名內木柵中埔透東捋,東至屯國界,西至橫路界,南至柔魚園界,北至經馬奕埔園界,四至界址。委託中人招佃永耕,時漢人李聰以佛銀12大員承佃永耕,其埔園逐年配納園大租粟2斗正。此園係業主巫美八應份鬮分亦無重典,恐口說無憑,立此招佃永耕埔園契字為憑據。中人曾和觀、眉詩屢,在場知見女孫阿祿、立字人巫美八、代書白汝本等具名用印。末尾再批明係此埔園曾典過曾和觀之契字於嘉慶15年(1810) 間被吊驗存庫,日後尋出不堪應用一事。本物件上有戳記「北投社番業主巫美八記」5枚、「業主北投社番羅遠文記」1枚、「理番分府給□□□□□□□□□戳記」1枚、「林」1枚,共5處。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巫美八等2人
  • 日期
    年代: 嘉慶貳拾壹年拾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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