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嘉慶十四年張世助等二人立杜賣盡根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09年(嘉慶14年)張世助等2人立杜賣盡根契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2,為「理番分府給北投社土目羅元長行戳記」1枚、印章1枚。立契人為猫羅堡番仔田庄張世助。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厝地竹圍1所。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南北投保草鞋墩庄。張世助因乏銀別置,將此賣給草鞋墩庄李染。交易金額為價銀100大員。此約蓋有理番分府給北投社土目羅元長行戳記,表示此筆土地與熟番有關,契約明訂其土地買賣或租貸行為,顯示出熟番地權的轉變過程。熟番地權的議題包含土地所有權的移轉、部落社會經濟的變遷等。熟番土地在面對國家體制的賦稅問題時,有不少例子將土地出租或賣給漢人,也反映出地權與租權的轉變情形。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張世助等2人
  • 日期
    年代: 嘉慶拾肆年拾弍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