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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四十八年貓六立重給永賣契

本物件為西元1783年(乾隆48年)貓六立重給永賣契,張數為1張。戳記有5,為「北投社番業主皆猫六圖記」3枚、印章1枚。立契人為北投社番皆猫六,有厝地基1叚,杜賣物所在地點坐落土名草鞋墩頂庄,北作3份出賣抽出1份,遞年配納地基大租。茲前年六乏銀費用,將此抽出西畔地基出賣與漢人蔡郡觀。因乾隆47年漳泉分類,家業厝宅併地基地契券一盡被焚,念業佃情誼,隨即重給契券。此約為熟番立契約,明訂其土地買賣或租貸行為,顯示出熟番地權的轉變過程。熟番地權的議題包含土地所有權的移轉、部落社會經濟的變遷等。熟番土地在面對國家體制的賦稅問題時,有不少例子將土地出租或賣給漢人,也反映出地權與租權的轉變情形。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貓六
  • 日期
    年代: 1783~178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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