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乾隆十六年扶生立賣契

本物件為西元1751年(乾隆16年)扶生立賣契,張數為1張。戳記有6,為「北投社業主葛猫六圖記」1枚、「北投社土官葛買奕圖記」1枚、「北投土官大岱圖記」1枚、「□發給北投社土官□斗六戳記」1枚、印章2枚。立契人為北投社番扶生。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埔園1塊。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大好庄山腳。扶生因乏銀儉用,將此埔園賣給張宅叔。交易金額為劍銀5員。此約為熟番立契約,明訂其土地買賣或租貸行為,顯示出熟番地權的轉變過程。熟番地權的議題包含土地所有權的移轉、部落社會經濟的變遷等。熟番土地在面對國家體制的賦稅問題時,有不少例子將土地出租或賣給漢人,也反映出地權與租權的轉變情形。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扶生
  • 日期
    年代: 乾隆拾陸年捌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