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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七年張朝泉鬮分合約書

本物件為西元1918年(大正7年)5月14日張朝泉給三房鬮分合約書,物件上應蓋有92枚戳記。張朝泉為線東堡彰化街人,長房為張啟明、次房為張啟賢、三房為張啟池、長孫為張榮杰,今因家事浩繁、樹茂分枝,故將土地財產鬮分。張朝泉財產資本金約為4千1百元,7棟家屋將作為未來張朝泉的祭祀公業,土地財產的分配款項羅列於後,代筆人為林輝山。本物件紙質泛黃,表面有多處皺摺及大面積水漬。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
  • 日期
    年代: 1918~191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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