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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四年布字貳千參百肆拾貳號右給淡水廳業戶李榮華之契尾

本物件為西元1878年(光緒4年)2月布字2342號右給淡水廳業戶李榮華之契尾,其內容載明立賣田地人倪朝陽,因使用不便,別無輾轉,今將自己水田壹所位於大姑崁水頭庄賣與業戶李榮華為業,同中盲定照依時值賣價元系銀386兩4錢正,納稅銀11兩5錢9分2厘正。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臺灣布政司
  • 日期
    年代: 1878~187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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