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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二年員林郡溪湖庄黃大鼻等公業財產解散補償金領收證

本物件為西元1937年(昭和12年)3月,員林郡溪湖庄三塊厝第五房代表黃大鼻,公親黃盛發領收黃作舟交納黃郡記公業所有財產解散而取得土地超過額面之補償金,領收證明。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黃作舟
  • 日期
    年代: 1937~193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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