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大正十年黃作舟借用證

本物件為大正10年(1921)黃作舟借用證,一金壹百圓也,但此金議定每圓金全年愿貼利息,粟官小斗參升,計利息粟官小斗參石作早晚兩季分納。口恐無憑,今欲有憑,日後金還如借用証,隨即交還親立借用証壹紙,付執存炤,員林郡坡心庄梧鳳字梧鳳一八二番地,借用人黃作舟,金主張尚萬殿。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黃作舟
  • 日期
    年代: 大正拾年拾弍月弍拾九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