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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八年楊萬溪持分贈與證

本物件為昭和18年(1943)楊萬溪持分贈與證,大甲郡清水街社口字社口, 以上持分壹弍分ノ壹也 右土地ハ,祖父楊尊五ノ名義,エこテ貴殿ノ取得スノキモノエ有之候エ付無償エテ。貴殿ニ贈與致候為後日贈與證壹通仍面如付,昭和18年(1943)5月21日,大甲郡清水街社口字社口四弍番地, 臺中地方法院所屬。用印9枚。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楊萬溪
  • 日期
    年代: 昭和拾八年五月貳拾壱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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