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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十年王金生立信用借金字

本物件為大正10年(1921)王金生立信用借金字,債務額金100円也,借用母金,利息額□,利息支,辨濟期,特約。即日親收足訖,面約條件前揭明白也右,二比喜悅各無反悔,口恐無憑,今欲有憑持立信用借金字壹紙付執為據。大屯郡烏日庄,用印2枚。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王金生
  • 日期
    年代: 大正十年五月十三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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