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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九年張水性官有森林原野產物賣買調書

本物件為西元1934年(昭和9年)張水性官有森林原野產物賣買調書,含注意事項、臺中州指令南庶勸第1383號及調書、通知書。物件1:本物件為手寫之注意事項,內容為該申請書需在名字下方蓋印,日期需為提出當日。物件2:本物件為臺中州指令南庶勸第1383號,有「臺中州知事印」1枚及騎縫章1枚。為臺中州知事竹下豐次於西元1934年(昭和9年)7月14日開立予臺中州南投郡中寮庄后寮664番地張水性。內容為張水性於西元1934年(昭和9年)5月21日申請官有森林原野副產物販賣之許可條件。調書及搬出檢查表為西元1934年(昭和9年)7月14日付指令第1383號許可,內容含南投郡中寮庄后寮芭蕉實等物品。物件3:本物件為通知書,有「小出」圓章1枚。為南投郡役所林務係員小出武雄於西元1934年(昭和9年)7月14日寫給張水性,內容為為了防止官有地土砂流失,可種植作物,面積為5分,種苗代金等50錢,於西元1934年(昭和9年)7月24日前至庶務課繳納,另需攜帶印章。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張水性
  • 日期
    年代: 1934~193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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